申请材料:
1、残疾人身份证与户口本及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3、满一年以上住院病例或病情加重病例
4、五张二寸白底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住院病例与五张二寸白底免冠照片,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两份。
2.残疾评定:申请人携带申请表和评定表到民权县中医院(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民权县华光精神病医院或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智力)进行等级评定。
3.受理:乡镇(街道)残联对申请人信息和相关手续进行核对,并录入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
4.初审:乡镇(街道)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和医院作出的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评定结果录入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后,连同申请表、评定表、公示上报县残联审核批准。
5.审核、批准、备案:县残联对申请人的办证申请、乡镇(街道)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审核,符合的批准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备案。
6.残疾人证打印、发放:乡镇(街道)残联对符合的申请人,进行残疾人证打印,并加盖县残联办证专用章,在残疾人证照片处加盖钢印。
7.残疾人证发放、领取:申请人或亲属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领取残疾人证,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