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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残联办理残疾人证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民权县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22-03-11 10:52浏览量:

 

申请办理残疾人证者要为乡镇残联提供以下材料

1.视力残疾:(盲人除外)要提供一年以上眼疾病例以及近期市级及其以上公立医院视觉诱发电位报告单。

2.听力残疾:要提供市级及其公立医院测听报告单。

3.言语残疾:(3岁内不予受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需提供一年以上病例)方可提出申请。

4.肢体残疾:因病或事故原因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需提供一年以上县级及其以上住院病例。

5.精神残疾:办理精神残疾类别者,应当在二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过,已经出院,且病例记载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愈,提供住院、门诊、病例、诊断证明,到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专医院或民权县华光精神病医院评定。

6.智力残疾:明显智力者由中医院评定,不明显者由市精神病医院或民权县华光精神病医院评定。以上所有类别都需要申请人身份证,需要填写监护人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本,乡镇残联对照国家办理残疾人证标准填申写申请表、评定表,明显不符合者不予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不能以申请人有所需材料为标准,因年份久远无法提供病例者,如小儿麻痹等需提供当地村委或当地居委会、患者的证明,周围两位邻居的证明各一份,写在邻居身份证上面空白处,并签字(按手印)。

乡镇残联在评定表备注一栏填写调查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