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残疾人联合会,简称残联。归属政府,属县委、县政府一级机构,正科级单位,内设股室3个,(办公室、组宣股、康复股)。二级机构3个;(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残疾人康复指导站、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现共有干部职工28人、在职职工18人(招聘3人)。全供事业编制12个,自收自支编制3个。单位设理事长一人和副理事长二人。
我们的主要职能有九项: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指导乡镇(街道)残联的工作,对其理事长的配备提出建议和意见。
7.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8.开展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